當孩子長到15歲,家長仍不能矯正孩子身上的不良行為,直至孩子違法犯罪,某種程度上說明家長是失職的。
據四川新聞網報道,四川省仁壽縣某中學學生顏某因對老師日常管理不滿,在教室內用磚頭將班主任黃某頭部打傷。目前,黃某正在接受治療,顏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顏某怒向班主任拍磚,究竟為何?據報道,顏某違反校規騎自行車被教育一事,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索,“我們學校三令五申不準騎自行車,他不但騎車還載人,被門衛教育了。不改,進來就被黃老師逮住了”。如果此說屬實,則讓人難過。面對老師批評,按常理應反思和認錯,而顏某卻惱羞成怒,懷恨在心,不僅冒犯老師,還下狠手傷害老師,實在不妥。
顏某該付出什麽樣的代價,當交由法院裁決。在這個關口,與其譴責顏某,不如探討他為何變得如此充滿戾氣。報道中知情老師指出,“這名學生的家長是在仁壽經商的,平時他在屋頭媽老漢都不管,也管不到,他被公安帶走了,還說很恨這個老師,就要把這個老師弄死”。顏某的父母身為監護人,不管教或未盡到管教義務,或是顏某報復老師的重要原因。一項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發現,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多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因素,顏某所接受的家庭教育顯然有值得深入剖析的地方。
一定程度上,幾乎每個“問題少年”背後都站著“問題家長”。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有專家直言,父母失職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侵害,比任何來自其他方面的傷害都更為嚴重。正因如此,有專家建議在家庭預防中規定監護失職責任,對實施犯罪的未成年人監護人給予相應的教育和處罰,幫助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人們常說:“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如果家長對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必然染成惡習,乃至跌入犯罪深淵。進而言之,家庭教育是教育孩子的起點,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終身老師。當孩子長到15歲,家長仍不能矯正孩子身上的不良行為,直至孩子違法犯罪,某種程度上說明家長是失職的。
與一般的違法犯罪行為相比,學生打老師更是挑戰了傳統價值觀。古人說得好:“師嚴道尊,教乃可施。”老師被毆打,勢必產生職業困惑,也讓廣大教師感到寒心。連基本的安全感都得不到保障,還談何尊嚴?何談教書動力?
呵護教師的尊嚴是全社會的責任,無論學生還是家長,無論學校還是教育主管部門都有責任做到。如果教師獲得不了應有的尊嚴,他們在忍辱負重中教學,會有良好效果嗎?從這種角度看,顏某向班主任拍磚,“拍”掉了什麽?“拍”掉的是師道尊嚴;“拍”出了什麽?很顯然,他拍出了一名學生的無禮與殘忍。愛護教師,不是膚淺的口頭表達,需要嚴密的製度來捍衛。而去除潛藏在學生心中的戾氣,一味批判並無太大意義。如果家長不盡職盡責,如果法律不嚴格落實,如果監管部門缺乏防範措施,會有更多的顏某冒出來,這才是教育的真正可悲之處。
來源:《中國教育報》2019年10月30日第2版 版名:中教評論 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