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明電〔2020〕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經過全國上下艱苦努力,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態勢進一步鞏固,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按照黨中央關於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為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堅持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力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經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預防為主
1.科學佩戴口罩。在人員密集的封閉場所、與他人小於1米距離接觸時佩戴口罩。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在密閉公共場所工作的營業員、保安員、保潔員、司乘人員、客運場站服務人員、警察等人員以及就醫人員等要佩戴口罩。
2.減少人員聚集。註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減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減少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盡量不前往人員聚集場所尤其是密閉式場所。
3.加強通風消毒。室內經常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公共場所、場站碼頭、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實日常清潔、消毒等衛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養。養成“一米線”、勤洗手、戴口罩、公筷製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噴嚏時註意遮擋。
二、落實“四早”措施
5.及時發現。落實公共場所體溫檢測措施,加強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排查,做到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早發現”,並按要求“早報告”,不得瞞報、漏報、遲報。
6.快速處置。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充分發揮大數據等優勢,盡快徹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對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和追蹤管理。落實“早隔離”措施,及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對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可能的汙染場所全面終末消毒。
7.精準管控。依法依規、科學劃定防控區域範圍至最小單元(如樓棟、病區、居民小區、自然村組等),果斷采取限製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鎖等措施,切斷傳播途徑,盡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風險。及時公布防控區域相關信息。
8.有效救治。指定定點收治醫院,落實“早治療”措施,加強中西醫結合治療。及時有效全面收治輕症患者,減少向重症轉化。堅持“四集中”,對重症患者實施多學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後,繼續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三、突出重點環節
9.重點場所防控。按照相關技術指南,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開放商場、超市、賓館、餐館等生活場所;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開放公園、旅遊景點、運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室內場館,以及影劇院、遊藝廳等密閉式娛樂休閑場所,可舉辦各類必要的會議、會展活動等。
10.重點機構防控。做好養老機構、福利院、監所、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等風險防範,落實人員進出管理、人員防護、健康監測、消毒等防控措施。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服務機構的,不得超出醫療許可服務範圍對外服務。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毗鄰的,應按照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開展交叉感染評估,評估有風險的應采取必要的控製措施。
11.重點人群防控。指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嚴重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做好個人防護,並開展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等工作。
12.醫療機構防控。加強院內感染防控,推廣分時段預約診療,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及時排查風險並采取處置措施,嚴格探視和陪護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嚴格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工作流程,強化防控措施。落實醫務人員防護措施,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健康管理和監測。
13.校園防控。實行教職員工和學生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製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風、消毒等工作,落實入學入托晨(午)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等防控措施。
14.社區防控。加強基層社區網格化管理,發揮社區誌願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體宿舍管理、外來人員管理等工作。出現疫情的社區要加強密切接觸者排查和隔離管理、終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時采取限製人員聚集性活動、封閉式管理等措施。
四、強化支撐保障
15.擴大檢測範圍。各地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檢測能力,進行科學評估,對密切接觸者、境外入境人員、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對其他人群實施“願檢盡檢”。人群相對密集、流動性較大地區和邊境口岸等重點地區縣區級及以上疾控機構、二級及以上醫院要著力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建設;鼓勵有資質的社會檢測機構提供檢測服務,擴大商業化應用。“應檢盡檢”所需費用由各地政府承擔,“願檢盡檢”所需費用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承擔;檢測收費標準由各地物價部門確定並公示。各地要及時公布檢測機構名單。
16.發揮大數據作用。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推動各地落實“健康碼”互通互認“一碼通行”,及時將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結果、重點人員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碼”數據庫,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做好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信息碼”入境人員版的推廣應用,加強入境人員閉環管理。
17.強化科研與國際合作。推進疫苗、藥物科技攻關和病毒變異、免疫策略等研究。加快檢測試劑和設備研發,提高靈敏度、特異性、簡便性,進一步提升檢測能力、縮短檢測時間。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有關國家的信息共享、技術交流和防控合作。
五、加強組織領導
18.落實黨委和政府責任。各地黨委和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加大經費投入,加強醫療物資動態儲備,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落實主管責任,繼續加強聯防聯控、統籌調度,強化對各地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19.落實企事業單位責任。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健全防控工作責任製和管理製度,製定完善應急預案。
20.動態調整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各地要按照分區分級標準,依據本地疫情形勢,動態調整風險等級和應急響應級別。要因地製宜、因時製宜,不斷完善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各項配套工作方案,一旦發生疫情,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實施精準防控。
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在落實常態化防控工作的同時,按照中央關於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工作的指導意見實施。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製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