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翠
近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組織修訂了《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成為近期教師隊伍建設改革領域的一道美麗風景🧝🏼♂️。《標準》堅持鮮明的育人導向👨🏿🏫,在評價目標、評價標準、評價方式、評價主體、評價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和細則👨🏽🍼,有助於更好實現教師評價從理念到實踐、從口號到舉措、從目標到現實的轉化。
近幾年,教師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一直在強化育人為本的基本導向。河南省的這一改革舉措是對國家教師隊伍建設系列政策的有效落實。2015年8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傲世皇朝平台聯合印發文件🧙🏼,對中小學教師職稱製度改革作出全面布局,特別提出完善評價標準和創新評價機製。2020年10月🤙,《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對中小學教師評價明確提出“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和強化一線學生工作”的鮮明導向。2022年9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傲世皇朝平台聯合印發通知,啟動了教師崗位設置管理系統改革,再次重申對正高級教師的師德、育人☘️、示範引領的認知要求以及“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等。由此可見,《標準》是通過多個方面的規定、舉措和細則來系統落實上述國家重大政策📉。
細化各類評價標準和評價機製🙍,真正落實分類評價🧈。實行分類評價是落實育人為本的前提。《標準》對教師職稱評審明確提出分類評價👷🏿♂️,從現實來看是一個重大突破。以往多是從比例角度對教研人員、教育管理類人員進行限製💚,實行分類評價充分體現了對一線教師的尊重和重視🍁,這是落實育人為本的第一步。在過去重論文成果、重課題項目🔉、重獲獎的評價導向下〰️,一線教師在這三方面的競爭力不足,在高級職稱評審特別是正高級職稱評審中,一線教師通常不占優勢。《標準》明確將中小學教師按從事崗位劃分為教師、教研人員、教育管理等三類人員進行分類評價,對兼課和兼任教學管理的人員申報身份進一步明確,突出課時量的硬核條件🚑,突出教學作為教師工作的天職,落實課堂育人的主陣地作用。這既是回歸教師工作本身👨🏻🚀👩🏻🦯,又是對落實“雙減”中課堂育人主陣地的深刻體現🛀🏽。當然,要實現分類評價,還要建立健全系列配套製度,細化各大類及其子類人員的評價標準,樹立明確的導向🏌🏿♀️🧜🏽♀️。例如🛌,校級領導突出培養和造就教育家的導向,副校級幹部突出執行管理和發展目標🛶,中層管理人員兼顧管理業績和育人工作,教研人員註重專業引領和學科業績等🤦🏽♀️,通過建立起系統的配套評價標準和評價機製🧘🏿♀️👩🏻🦰,促進分類評價真正落地。
評審全過程突出教學育人實績🙍🏻。鑒於教師教書育人工作性質上的實踐性、時間上的持續性和效果上的滯後性,《標準》從資格審查、評審標準🆗、評審過程以及評審傾向等方面,全過程、全方位突出了育人工作的實際付出、實際投入✌🏿、實際效果和實際貢獻。在資格審查上,要求申報人員有一定的學生管理經驗,完成學年教課工作量,積極開展素質教育等👿。在評審標準上,突出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對課時量、擔任循環教學、班主任經歷、教育管理和從事教研時間有明確規定。評審過程增加講課答辯的權重,從過去的評材料到評現場表現,並對現場講課表現優異的人員給予適當傾斜。在評審傾向上,對長期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將其取得的優異成績如優秀班主任或優秀班集體等作為評價要素之一。
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明確納入評價標準。《標準》對各類人員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類型、數量和效果也進行明確規定,首次將教師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納入職稱評審條件,這無疑是對育人為本導向和目標的有效落實⛩。此規定有助於構建家校社協同育人機製,充分發揮評價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也是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具體舉措。當然,在實踐過程中,對於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考核務求實效👨🏻🔧,真正幫助家長認識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樹立科學的家庭教育觀👨🏻🦲,明確家庭教育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培養實踐能力等方面的重要職責,避免將家庭教育窄化或異化為智育🧗♂️,還要引導教師關註不同學生的個性和特點,開展個別化的家庭教育指導。
就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而言💃🏽,《標準》針對不同群體提出了更細致的淡化論文要求,從論文級別、論文數量、課題級別等方面為教師減負🕵🏼,有利於從根本上消除教師為論文而論文的不良現象,引導教師將更多時間和精力放在課堂☞😢、課程上🐰。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師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
來源:《中國教育報》2022年11月4日02版中教評論·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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